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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09 《写作这回事》 《写作这回事》(On Writing)看完了,无比享受的阅读过程。我不是斯蒂芬的粉丝,只看过他一部小说《尸骨袋》。 正式谈写作前斯蒂芬的简略自传,谈完之后追忆写这本书时遭遇的车祸,两部分内容之间的,是他本人对多年创作的技巧回顾和不拘一格的创作感言。 非常诚恳,幽默的书。翻译得很俏皮,不过有些注释比较雷,比如弄巧成拙的把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两本书翻译成《我的目标在星际》《粉碎的人》,Grey Haven翻译成格雷黑文…… 摘录一些有意思的语句: “关起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 “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感情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缺乏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姿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干出来的活还不错。” “开始是这样:把你的书桌摆到屋角,每当你坐下去开始写作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书桌不摆在房间正中。生活并非艺术创作的支持体系,反之才对。”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 “就餐时阅读在文明社会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上倘若你期望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这些该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正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如果你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横竖你作为文明社会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有人说,所有的小说其实都是信件,专门写给一个人看的。” 9/14/2008 云 观云是一种享受。 云的背景是天,天若懂得情谊,云便是天的表情。 人的背景是地,地若没有人,便少了许多生趣。地上的人,看天上的云,是一种生趣对一种表情的关注。 不过,很少有人刻意去看云。我们更喜欢看山,山是地的情绪,我们看山,有时候,也能感受到大地的动能,我们爬山,更能感受到大地的势能。动静之间,远近之间,纵横之间,五十年时长的人与百万年不动的地,便有了许多感应。人行走在大地上,便令大地有了生趣。云往往是我们看山时的中远景,在水墨画中,有时候会起着隔开视距的作用。 我喜欢看云。直挂云帆济沧海,高中时,租房隔壁有个低一届的女生,名叫海云,有一次在路上遇到,震惊于她的恬静。 有一年去金山看海,海,看了,印象最深的却是海天之上的云。一路上乌云跟着班车,雨淋淋直到海边。登上大堤,视界忽然扩大了一百万倍,海就这样横陈脚下,天就这样万里无疆,而云,却让一切充满了戏剧性。我身后是铺满整个半边天空的墨黑乌云,我眼前是碧空万里,飘着几朵孤云。黑云压势,目测的速度和它真实的速度相差何止千倍,就在我抬眼望天的时刻,云已经席卷而来,毫不拖延,不留下丝毫碧蓝。 在城市中,透过钢筋大楼的缝隙,偶尔的,我瞥见一丝天的情绪,云的升腾起伏,舍我其谁,运动空间无限广阔的“象”,没办法体会。有时候也不尽然,昨天我在路边等车时候,马路两侧恰好都是低层建筑,对面也是一大片空地,雨云舒展千里,光影滚滚其中,煞是好看。还有一次,月食那天,我上到高层去,晚霞抹云,大片的云隆隆而过,月亮没看见,却从几十千米外看到了云蒸霞蔚。 第一次白天坐飞机时,惊奇于云的密度和胸怀,从新的高度看云,更加立体,更美,它的层次和“形”“象”千变万化。凝视窗外的云海,云团,一想到自己是那么那么小,哦,不用想,有时候回看到远处同行或是相向的飞机,就能感受到云何其大。 夜晚的云,吸引我的不是他,而是他想尽力藏娇的月亮。没有月亮的云夜,我不要看,有了月亮的云夜,更富生机。 有一回,傍晚从伦敦出发,飞机攀升到云层之上,我忽然看到一片橘红色的云海。那是城市的灯光映射的云海。我匆匆的拿出小本本,写下了许多话。现在仍很惊奇,原来我们看云的时候,云也会羞红了脸。 4/21/2008 [译文]星系非常植物学星系非常植物学 亚瑟·珀格斯 著 陈灼 译
维蒂乌斯 焰百合 焰百合,是猎户星座参宿六的第二颗行星,维蒂乌斯上令人着迷,也是生物学上最不可思议的物种。它可谓是宇宙中的一大奇迹。焰百合发出的火焰,昼夜有别,白昼里焰小光若,黑夜里焰大光亮。焰百合吸引类似飞蛾的“昆虫”(和地球上的节肢动物不可相提并论)投火自焚,以便让它们献出自己的蛋白质,来提供灌溉焰百合的养分。火焰还可以阻挡食肉动物,它们对焰百合肉嘟嘟的叶子,油腻腻的根部兴趣颇浓。物竞天择法则竟会导致这种结果,真让人不由啧啧称奇。对于这种普罗米修斯式[1]的植物,它的点火和控制火焰的机制到底是什么,生物学家们至今仍没有统一定论。即便如此,也不影响它的火燎焰亮!你瞧,一株小小的植物就这样,光荣地以事实战胜了人类的雄辩。 焰百合黑色饰边的乳色花瓣正中,有一根笔直僵硬的导管。焰百合通过这根导管,将根部电解周围湿土中的水分而得到的氢气,向上输送。在环境允许的条件下,只要氢气不断燃烧,火焰就会持续发光。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纯氢燃烧起来应当是几乎无色的,但实际上焰百合看起来却像一座蜡烛,火焰发出的黄色令它在夜晚表现得十分抢眼。产生颜色的原因在于,焰百合从食物中分出若干有机微粒,注入纯氢中。和地球上的食肉类植物一样,焰百合分解氢气的能量来自于它的猎物。这些家伙被光芒所吸引,被火焰烧焦,然后一头栽进焰百合体内一个碗状物中。接着,百合分泌的酸性液体就毫不客气地把它们溶解,吸收。 大多数人都会在第一时间对这种不可理喻的植物,提出一个关键的质疑:任何一种有机物,比如焰百合的导管,怎么才能长时间承受火焰的高温,而不被烧得碳化成灰,渣都不剩?答案是,焰百合的导管,由维蒂乌斯星球土壤中富含的一种硅氧化物所构成的。在地球上,含有硅纤维的植物也绝非罕见,比如木贼属植物,还有一些海底植物。 另一个问题也很直接,焰百合是怎么点火的?参宿六的确不算太热,但维蒂乌斯的轨道离它也不算远,所以,参宿六的日光在维蒂乌斯的大地上照射起来,亮度很可观。清晨,当焰百合上的露珠形成时,小水珠自然会汇聚光线。这时,焰百合的花瓣中会伸出一些触须,将水珠收集起来。一点一滴的水珠,它们背负光线,以令人惊叹的方式,慢慢沿着硅导管滑行,直到顶端汇聚,从而点燃氢气,令火焰升起。90年前,第一位研究焰百合的植物学家,有“女达尔文”之称的传奇人物苏珊·怀特博士(外星植物学学位)曾有过精辟的分析。她认为,焰百合花瓣中伸出的触须,是通过渐渐弯曲的方式,集中适量的水珠至一网状物上(感谢表面张力)。此后,这个微型放大镜将自动调焦,点燃氢气。 植物不象动物那样浑身遍布肌肉,这是理所当然的。和地球上的捕蝇草一样,焰百合也会把它的体液当作引用水力学的本钱。对于焰百合来说,生活也并非美妙得像个安乐窝。若是乌云密布,大雨将火熄浇灭的话,要想再点着,那是难上加难。到了夜里,食肉动物跑来大嚼一番,就完蛋了。退一步说,就算晚上没遇上天敌,一株黑漆漆的植物,也吸引不来任何昆虫。 对于这种诡异的植物而言,有一点尤显奇特,也值得注意。在一块肥沃到罕见的程度,令其足以支撑起一小片焰百合的土地上,有一群小动物会借着百合火焰的热度,而和它们群聚在一起。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共生关系,这些“趟浑水”的家伙会团结起来,主动帮忙赶走那些以焰百合为食物的二流天敌。即使在维蒂乌斯,焰百合也难得一见。焰百合很难在地球上培育成活,除了在加利福尼亚小城,太平洋丛林市[2],那儿的植物迷们能把它养得漂漂亮亮。下回你去地球的时候,如果有机会,可以去那儿拜访他们。
雷迪 蝇拍草 雷迪,体积巨大,距地球108光年,天龙座γ(星级2.3)唯一一颗行星,是迷人的蝇拍草的家园。这个行星的名称来自17世纪意大利博物学者佛兰西索·雷迪,他曾通过一系列才华横溢的实验彻底推翻了“腐肉生蛆”这一影响广泛的谬论。 说来也怪,蝇拍草既不是被一位植物学家,甚至不是生物学家,而是一位数理哲学家爱德华·J·诺斯,2348年在雷迪旅行途中无意发现的。尽管雷迪星直径十万公里,但它的密度只接近锂,因此表面重力只比地球略高一点,所以人类才能在那儿舒适的生存。除此之外,雷迪的大气有益健康,数量众多的动物也不具攻击性,可以说是一颗对地球人相当友好的行星。 蝇拍草最滑稽,让观察者大开眼界的特性在于,它居然在饱含浓重、无反应、密度比水大两倍的有机油类的土壤里成长得相当旺盛。雷迪极为缺水,蝇拍草对水的需求不得不保持在最低限度。该行星含氮量不高,碳元素和氢元素都很少。和地球上的食虫植物一样,蝇拍草必须想法从活的有机体中,取得这些生存不可或缺的成分。 蝇拍草的底部有一个很大的,15到18厘米见方的卵形多孔叶子。叶子上覆盖着数百个感应绒毛,其作用在于,当猎物经过时,即时发出侦测讯号。在底叶上面,还有一个用以快速反应的叶子。后者的作用在于,当感应绒毛侦测到的活动讯号过多时,蝇拍草会对猎物是否过大而无法成功捕获做出判断,以决定要不要执行下一步的打击命令。应当指出,底叶的构造十分强韧和厚重,它几乎像木头一样坚硬,对于它所负担的责任,可以说是十分称职。 在蝇拍草的底部,还迸发出一根极为柔韧的多维管枝干。这根枝干通常高50厘米,它的顶端托着一个和底叶结合起来便成为了杀戮机器的顶叶。顶叶和下面的“砧板”大小差不多,它的下部扁平、坚硬,上部较薄,会膨胀。蝇拍草可以通过毛细作用和其他方式,将土壤中浓厚的油往上吸,直到顶叶像充气气球一样膨胀起来,成为底部平坦,上部象个足球的东西。 现在,无论是雷迪上数不清的昆虫大小的生物,甚至那些老鼠大小的生物,只要它们穿过蝇拍草的底叶,感应绒毛就会立即拉响警报。实际结果很像地球上的苍蝇拍,油包大铁锤立即自动落地。“砰”的一声,引起数学家诺斯的注意,蝇拍草从此大白天下。在意识到响声的来源后,他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同时也立马想起地球上,古时候极为普及的原始苍蝇拍,就这样,这个新植物有了名字。 坚硬的底叶将那些猎物挤得粉碎,许多微孔会争相吸收它们的汁液,蝇拍草也由此得到了它所需的氮元素和其他养分。与此同时,为了让装满油的顶叶回到50厘米高的位置,“气球”会在短时间内,通过外围均匀分布的五个阀门将油排尽。这样,蝇拍草那根弹簧似的细枝就会将顶叶送归原位,在这之后,它又会被慢慢注满油,准备下一“拍”。 蝇拍草是雷迪的特有植物,但它可以在别处生长,理论上来说,只要将它赖以生存却难以合成的油从雷迪地表萃取后注入到别处的土壤中就行了,然而,实际移植工作却十分棘手,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但是,观测这种植物运转的杀戮机制,有益于北厅礼物店的核糖核酸片断构型。
[译文]蝇蝇亚瑟·珀格斯 著 陈灼 译
人类很可能并非是(照科幻小说的说法)宏观宇宙的沙滩上唯一一块大卵石,其他智能生物也许为了自我发展目标而毫不顾及我们的存在,对我们来说,他们的存在与否也无关紧要。一个外表体形很小的生物在这里以实际行动佐证了这种假设。这种事情真的发生过?它们真的会发生吗?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们应该发生。我们属于造物中最在乎自己,最沉湎于孤芳自赏的物种。为了给这种观点浇点冷水,通过描写“他”的所见(以及当他打算干涉后,发生的事情),好让我们少一点自满,多一点明智。
午后不久,那人取出盖革计数器[1],小心地放在一丛让他动心的茂密杂草旁的一块平坦的石头上。他将耳朵凑近计数器,听了一会微弱且不清晰的背景噪音,然后切断了电源。就算把电池用完了,如果只听到一些漂泊的宇宙射线和残余的无线电讯号,也没用。目前为止,他还没找到任何明显的痕迹证明这里有可采矿。 他蹲下来,打开一包丰盛的午餐盒,里面有水煮蛋、面包、水果,还有灌满咖啡的热水瓶。他吃得很香,但没有将面包屑洒得到处都是,作为一个野外工作者,他的吃相算是够文雅的了。他咽下最后一口面包,拿起水瓶,撑着双肘,心满意足地吸完最后一滴咖啡。在高低不平的丘陵地带走了整整六个小时,饱餐一顿比什么都更让他心情愉快。 他躺在那儿,有滋有味的享受餐后的舒适,目光突然被一件东西紧紧吸引过去。在他两眼的正前方,两根嫩枝和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之间,有一张潮湿的银色死亡之网盘丝而展,为毛躁的不速之客织出一张狡猾的陷阱。这位工程学大师出于本能,创造出近乎完美的对数螺旋(稍微有些向上倾斜)。他兴致勃勃地进行观察,特别对末梢蛛丝产生出浓厚兴趣,它们从蛛网中心的丝垫一直延伸到石头缝中。他心想,那位编织陷阱的女能人一定躲在石缝中,将一只后腿搭在她的原始电报线上,静候振动,那是猎物撞上粘丝后,绝望的挣扎而传来的。 他转了转脑袋,从适当的角度去看,果然找到了那位女能人。蜘蛛藏在黑漆漆的裂缝深处,有一对钻石般的邪恶之眼。没错,她在家,警觉而耐心。在肚子饱饱的情况之下,他要是想不至于昏昏欲睡,保持思考状态是一种很有效的做法。他为眼前这个小小的奇迹而着迷,他想不通,一丁点儿大的神经组织再加上微量的蛋白质构成的蜘蛛大脑,却比欧几里得[2]要早无数个世纪诞生。蜘蛛是一种古老的种族,早在人类借由对点和线的精妙认识而建造出那些伟大建筑奇迹之前,就已开始织网。在远古时期的某个夏天,人类面对随着微风飘荡的蛛网,对它那完美的螺旋形态懵懂无知。 他眨了眨眼,注意力再次集中起来。一个宝石般的小东西,闪烁着金属蓝,四平八稳地正对着蛛网落了上去。就这样,像变魔术似的,一只青蝇冒了出来。模样大,外形好,颜色丰润,他确定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标本。 他满腹狐疑地看着这只虫子。它丝毫没有恐慌,身体没有在狂乱的挣扎下振颤,双翅也没有在激烈的扇动下发出嗡嗡声。它对于束缚自己的丝网毫不在意,呆在那里悠闲得很。他大惑不解。 有好几种解释可以说明这只青蝇的“镇定”,它要么病了,要么快死了,要么寄生虫掏空了元气。四处存在的真菌和蛔虫能将最有活力的动物从内部瓦解。但是,青蝇的沉着却导致了当下的怪异情形。蜘蛛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察觉到对方轻若鸿毛稳如泰山般的降落,它还在老窝里做梦呢。 接着,他看见那只青蝇突然做出极为愚蠢的动作,它强有力的翅膀猛地一震,旋即发出尖锐的嗡声,它的翅膀在高速扇动之下让人只看得见一片模糊的影子。那人叹了口气,几乎想去干涉这件事。倒不是关心这只青蝇,这个蠢货太快暴露了自己。反正蜘蛛迟早也会巡逻一番,就好像例行公事。和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他心里清楚蜘蛛就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害虫杀手,是人类的坚定盟友。他不能偷了她的晚餐,毁了她的网。 现在,她静如山岳,动若脱兔,八只灵敏的毛腿,顶着豌豆般大小的身躯,顺着摇摆的蛛网迅速走过来。古老的悲剧就要上演,那人心怀怜悯,饶有兴味地等着这出戏不可避免的结局。 在离猎物还有差不多一寸远的地方,蜘蛛暂停下来,用那对钻石般明亮,毫无精魂的眼睛,预估她和猎物之间的距离。那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别说是一个小小的青蝇,就算是个头更大,张牙舞爪的家伙,蜘蛛也丝毫不放在眼里。她只会冷静而坚定的靠近猎物,用粘丝将它们包裹起来,拖回石缝中的巢穴,再慢慢吸干。 但蜘蛛却没有无畏的发动攻击,她非常谨慎地缓缓靠近对方。她看上去十分疑惑,甚至有点心神不定。青蝇毫不反抗的奇怪迹象让她担心。蜘蛛尖针似的下颚骨不住的伸缩。他心里不由得联想到,妇女们在优柔寡断时,也会不停地绞着双手。 她勉勉强强地向前挪动。她马上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向青蝇身上喷出一堆粘丝。接下来,她还会用灵巧的后腿把青蝇翻几个身,好让它乖乖地套进闪亮的裹尸丝布中。 事情正如他预料的那样。在接近到一定程度,观察到位,耐心用尽之后,她把恐惧和不安丢在一边,将喷丝头对准那一动不动的家伙。 就在这时,一桩平生未见的奇事就在那人眼前发生了。青蝇头部接缝处冒出一根闪亮的细杆,好似凭空出来一把细剑,剑尖处一道金属质感的闪光直射而出。这道闪光以极高的精确度,准确无误地刺穿了蜘蛛的圆腹。这股持续的“光”,以骇人的方式将青蝇和蜘蛛连接起来。 他咽了咽口水,紧张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只青蝇,靠着舔腐肉生存的青蝇,一只有伸缩吸管的青蝇!这不可能。他的舔刮器和吸管只能用来对付流质食物。那这玩意到底是不是蝇?昆虫之间常常相互模仿,他现在已经看不出来区别它们的要点了。不对,这无疑是一只青蝇,而且是一只标准的蝇,两对翅膀还有别的什么。无论他的大脑现在是否迟钝,他知道的就这么多。 当那支诡异的长枪刺中她时,那只蜘蛛马上变得僵硬。现在,她更是纹丝不动——显然已经完全麻痹。此外,那条细管上有规律的脉动,显示青蝇在不断地吮吸。蜘蛛原本圆鼓鼓的腹部,逐渐收缩,变得像她的拳头般大小。 他跪在地上,拿着一只放大镜,凑近了去看。从现在这个精微的视角来看,他发现那根骇人的导管,并非从青蝇嘴的部位,而是从它的一对复眼之间,像一扇几乎看不见的门里伸出来的。嗨!这太荒谬了,居然出现一阵耀眼的闪光,在忽隐忽现的光芒下,那根导管缩了回去,小门却也没再打开。显然,是明亮的日光耍的把戏。蜘蛛还可怜的杵在那儿,细长的腿撑着已经皱成一团的躯壳。
毫无疑问,他必须抓住这只意义非凡的青蝇。即使它算不上是个新物种,也肯定是很罕见的发现。幸运的是,就算杀了蜘蛛,它也还被蛛网紧紧粘着。他明白这些蛛丝堪比钢铁的强大韧性,还有每个螺旋上那些异常高效的粘胶。就算是最强壮的昆虫,也难以从中逃脱。他极为小心的伸出拇指和食指。他沉住气,要在把青蝇从蛛网上拽下来的同时,又生怕把它捏碎。
就在快要碰到时,他死死盯着那只青蝇,停了下来。他感到心神不定,有点慌张。一块即使在耀眼的日光下,依旧显得无比明亮的白点,在青蝇蓝色腹部的最顶端悸动。这只被缚的昆虫传来一阵微弱、尖锐的呜呜声。他马上想到萤火虫,但随即又不禁嘲笑自己的愚蠢。萤火虫是甲虫的一类,而这只无论怎么看,也显然不是甲虫。
他满怀兴奋之情,继续把手指向前伸,正在此时,那只青蝇突然开始平稳的垂直上升,将脚下的丝网拉成了一个锥形,很快扯出了一个口子,容易得好比扔块石子。不管青蝇是怎么做到这点的,都引起了那人的警惕。他神经质般得迅速将手握起来,猛地抓住了那只昆虫,发出一声满足的咕哝。
但是,那俘虏随即爆发出一阵令人惊骇的活力,在他的掌心里发出狂躁的嗡嗡声。一阵刀割似的,灼热的伤痛突然从掌心传来,他疼得大叫起来。不知不觉间,他已把手掌松开。从他的掌心里赫然窜出一道铁蓝色光影,他的猎物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飞走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看见那只飞虫的尾巴上亮光一闪,在天空的背景下显得耀眼至极,然后,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他带着憎恨之情,一边狠狠地诅咒青蝇,一边检查伤口。伤口颜色呈紫色,已经形成了一些很小的水泡,但是看不到刺孔。那种生物显然没有用它对付蜘蛛德的“手术刀”,而是向他的掌心喷射了一种可能是酸性的毒液。伤口的感觉真的非常像严重的烧伤。真是倒霉透顶!这只昆虫很可能是个重大的科学发现,他却把它弄飞了。本来,只要稍微小心点,他就可以抓住它。 他一头恼火,机械的站起来,把午餐盒重新打包。他伸手拿盖革计数器,并将它打开,向远处另一块露在冻土外的石头走去。微弱的背景噪音现在成了清晰可闻的咆哮,电子雪崩只可能意味着一件事。他站在那儿,仔细地观察覆盖着青草的小土包,摇着装满知识的脑袋,感到不可思议。他皱着眉,放下计数器,当把手缩回来时,计数器上疯狂的啸声立即消逝。他半弯着腰,等待着,眼神一片茫然,遽然之间,他的两眼显露精光,像是明白了某种难以置信的恐惧真相。他猫着腰,慢腾腾的接近那件工具,抬起一只胳膊,将那只长着水泡的手掌伸过去。 盖革计数器再次尖啸。 [译文]卢兹仍是阿瑟·伯格斯的小说,仍是《科幻世界》约稿
卢兹
(来自芳休博士的私人日记)
2002年8月20日
现在,那唐吉诃德式的调查,总算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这件事情给我造成的压力非常之大,时而让我不禁觉得,自个儿是不是完全疯了。我心急火燎得要在此一关键时刻,认真地、确定地总结所有发现,理清所有问题。在生日这天的日记里开始记述这件事,确乎再好不过。
凡事总有开头,对于如今还寂寂无名的我来说,做一番自我介绍也未尝不可。我乃是这座大城市的首席尸检官,职责即是终日面对死人无数,这些人死法各异,多为忤逆自然,其余的也有很多奇异得令人难以理解。除了任尸检官一职,我还是一所顶尖医学院的解剖学教授,对我来说,人体已毫无神秘感可言,即便面对杂乱组织覆盖的枯骨,我也能漠然处之。
若是不包括32颗牙齿在内,每具人体里总共约有205块骨头,具体数字是多少,我也不会太关心。“约”字用在这里,原因在于,解剖学家们在人骨的确切数量上意见不一。因为有一些很小的半独立关节,它们没法和大腿骨、肋骨、趾骨和指骨相提并论。这倒是很像那些爱挑剔的天文学家,他们偏不肯承认冥王星是一颗行星[1]。然而,我想说的关键在于,目前为止,世上真的曾发现过一个“新”骨,仅仅一个。极少数含糊不清的条目向世人揭示出,或者说,暗示出这块骨头的存在。这些条目来自犹太法典中的参考,来自那些冗长、让人难以下咽的注释。它们本身可以解释犹太神学和律法,因而备受几百年以来拉比学者的青睐。我曾寻求过行家的帮助,希望能从希伯莱文的密林中摸索出一条道路。
我提到的骨头,神秘无比,难以捉摸,与其称之为一项科学事实,不如干脆以神话传奇来看待之。它名叫“卢兹”,在某些著作里,也叫“卢斯”[2],当然,后者的词源,无疑应该上溯到医学上用它来命名那种恼人的疾病之前。
“卢兹”存在的最完整和确定的证据,凭借着埃比尼泽·科巴姆·布鲁尔牧师于1870年编纂出版,983页厚的小开本《成语与寓言词典》[3],第一次出现在我眼中。声名显赫的恶魔、神话传说中的巨龙,全在该书目录中各安其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此书简直是个奇迹,也许还是你身陷荒岛,穷极无聊之下的最佳读物。
布鲁尔在“卢兹”条目下引用了一个人,我假定他是男人,名叫飞毛腿。但是,唉,有史可查,绰号为“飞毛腿”的人有两个:约翰(1602-1675)和达拉谟[4]主教约瑟夫·巴伯(1828-1889)。布鲁尔引用的到底是谁,我无法确定。无论如何,下面就是飞毛腿先生或者飞毛腿主教所写的:
“死而复生,可也?”哈德里安问,约书亚·本·哈拿尼雅答曰:“斯有卢兹,来自脊椎,可令人复生。”是故,取卢兹骨而示之,入水而不沉,入火而不毁,入磨而不破,入砧而不碎。
很显然,哈拿尼雅这家伙是个不赖的结构工程师,我都想尊称他是材料力学的先驱了,此人骨子里有股罗吉尔·培根[5]的精神。但这些都是老皇历了,比不得今天。
八年前,当我开始有意识地寻求该问题的答案之后,我得承认,在半心半意,未能尽全力的状态之下,走了不少死路:无论是把头骨拆开来又装上;还是把胸骨、指骨、趾骨拨来弄去,再加上其他多得数不清的大骨头,到头来全是白费功夫。古书中提到的“脊椎”肯定是关键线索。但我比哈拿尼雅高明的地方在于,我有现代技术作后盾,我有核磁共振仪和电脑3D成像。有了这些我就能顺着这些死鬼的脊柱,谨小慎微地,有系统,按顺序地观察每一块脊椎骨。最终,我在一个“零头”上发现了它,夹在尾骨缝里的“生命之骨”。尾骨,多么诡异的地方,在这里发现它,真有点幽默的意味,换句话说,有点蔑视的意思——要是真是有人刻意安排的话。
它是一个非常小,微微发亮的白色物体,看上去三毫米见方,对我来说,它就是乐土,就是福地,就是应许之地[6]。事实证明,哈拿尼雅的叙述相当准确,我用钻戒拼命切削,也无法在它的表面留下任何痕迹,坩埚上足以让白金熔化的高温对它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在这八年间,不管是普通的尸体检查,还是请我帮忙的考古学家带来的人体骨骼,我小心翼翼地瞒着所有人,从这些尸骨上细心搜刮了19块“生命之骨”。其中最后一块我特别费心,接下来你就会知道为什么。它来自一名年轻女子,昨晚刚被丈夫谋杀的肯奇塔·阿尔瓦雷斯。她的死亡时间至关重要,听我慢慢说。
鬼使神差一般,我造成了某种不可饶恕的疏忽:直到几个月前,我才意识到自己竟然从未将“卢兹”放在显微镜下加以观察。正因为其表面极其光洁,以至于我想当然的认为完全没有对它加以放大的必要。有一天,我无意中想到那台老“莱兹”[7]功率超强的油浸透镜,灵光一闪,改变了主意。当我将它置于1200倍的倍率之下时,一些模模糊糊,鬼影似的标记开始出现在其看似无瑕的表面上。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感受。
我把一个又一个标本放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一开始,直觉告诉我,这些玩意儿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刮痕。但科学家的思辨精神马上提出反驳,连钻石都无可奈何的表面,有什么东西“居然”可以在它上面留下痕迹?接着,我在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发现这些标记中开始重复出现一些特殊符号。它们是这样:
*(这些字符无法在ASCII文档中显示)
诧异之余,冷静之下,我还得理清思路,设想这些符号中,是否包含了某种类型的代码。我克制住自己,不去思辨这些标记的起源和目的等问题。当我还是小姑娘时,我就很喜欢爱伦·坡的短篇名作《金甲虫》[8],后来我还读了每一本关于英国语言学家和数学家在从波兰人手里得到一架德国“迷”式密码机后,如何破解那些至关重要的密码的书。短短几年内,我已经在密码学领域有所精进,但由于缺乏数学和语言学的必要技巧,一直没有达到精通程度。但现在我至少可以开始这方面的研究,何况我心里并不乐意把这些神秘的符号交给更有资格研究它们的专家,因为我要自己独立来破解它们。现在看来,我已经有了一定头绪,明天在解剖不幸的阿尔瓦雷斯夫人之后,便有希望对我的非凡研究做一最终定论。
8月21日
我需要面对的是八个符号,由它们组成26个字母的字母表显然不够。那几个礼拜里,我为此想得焦头烂额。后来我不得不进行部分让步,妥协式的开始跟一个相识的数学家谈起这件事,方式当然是滴水不漏。他的解释相当简单明了:“八个符号可以通过序列改变得到56种排列方式”——这样说即使是我也能理解。他说,“你可以将第一个符号放在八个不同的位置,对吗?”我点头。“这之后,第二个符号就有七个位置可供选择,因此,每对符号都有5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我表示同意,心想,“两个字母表也足够了!”
但我高兴得太早了,真正的问题才刚刚出现。密码术101理论认为,符号信息的量化对于密码破解非常重要,不,准确地说是非常必要。但我手中只有19块白色的小方块,信息量实在太低。当然,按理说我还可以慢慢收集,但再过几个月我就要按时退休,再也不能鬼鬼祟祟,神秘兮兮地自由出入停尸房,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剖尸体了。
但是,抛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暂且不论,没有一个骨头块上的符号超过六个。
我的情绪一度失落到极点,在此情况之下,我将所有“卢兹”重新检查一遍,试图找到某种共通模式。翻来覆去研究半天,我所发现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每一组符号都不会多于六个——这等于什么也没发现。话虽如此,但直到我灵光一闪,我才开始统计我的所有“样本”,是什么时间从大活人变成一摊死尸的。
对于死亡日期这类信息,我的19个样本并非个个都有。要知道,我常常从各种途径得到标本,有的没准是浮尸,有的干脆是干尸,谁知道它们的“故”事?没有姓名,没有性别,没有年龄,在我的解剖学知识范围之内,我所能尽力确定的就是,他们死了超过一个星期,超过一年,一个世纪,没办法说出死亡的确切时间。但我还是有五个知道确定死亡时间的“标本”,现在,肯奇塔·阿尔瓦雷斯可能会给我增加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
我将她的尾骨分离后,小心的切开,放在我的“莱兹”工作台上。惟恐我的译码工作受到主观偏见的影响,我忍住没再看一次其他五个“卢兹”,我将模糊不清的记号拷贝下来,再次发现了数字6,这个基本要素,我将符号成对的改变序列,并将其含义写下来,用现代符号标示出来就是:08/19/02,她死的那天,前天。
瞧我们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至极,却又无法否认,这上面居然是每个人的“有效期”。是谁写下这一日期?我无法妄加揣测。当然,我完全错了的可能性也不小。没准是我中了什么邪,不肯承认自己的解码分析技术很糟糕,下意识地捏造出自己想要的结果,而不是发现事实真相。出了这种事情,我的第一冲动是向我们这行的权威寻求确认,比如我的老朋友,哈佛大学的卡罗琳·约翰逊教授。坦白地说,我又很害怕,我简直能看到自己在她劈头盖脸的奚落中枯萎、皱缩,最后钻进地缝里去。这既是老规矩,也几乎可以说是学界不成文的法律:任何科学发现,必须经过同行评审。但显然这件事太过特别,又那么诡秘,值得破例。
在这一点上,我得先把推理中的一个致命疑点解决掉:对于所有人来说,任何死亡时的确切日期显然不可能全都依据格里高利历,而应当是本质上的“绝对日期”。通过结合我所有的计算结果,我得到了主要构型,那是完整、独立,是纯粹的人类遗物。真得感谢我的数学家朋友。
我的头脑无比狂热,各种疯狂的问题搅成一团,真是头昏脑涨。天哪,不少人会坚持要求在他们的尾骨上做手术,以拔出他们的“卢兹”——“卢兹们”?“卢兹堆”?这东西的复数该怎么说?——好看一眼他们的死期。社会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要是有人看了之后由于实在受不了绝望心理的折磨,或是忍不住要实现所谓的自由意志,在“死期”来临之前就自杀了呢?如果明知不可能挺得过去,还有人会为了一线生机而与死神抗争吗?
在作出任何行动之前,我必须得进行深入和长久的思考……
注,约尔书·豪夫曼
我亲爱的休姑妈在9月1日突然去世,毫无征兆。如果我能早点发现她这本令人惊奇的日记,我或许能及时地在她的骨灰中找到一块微小的、方方的、闪光的,她自己的“生命骨”。假设她不是得了妄想症——如果假设成立的话,那人类真是从信仰天堂掉进了混乱地狱。但她的遗骸早已被撒向加州太平洋丛林市皮诺斯角的海中,要寻找那块骨头显然不可能,太迟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应当继续她的调查吗?我虽不是病理学者,却可以找一位小心而又有好奇心的学者。还是我为她的“卢兹”一去不返复返而放心?虽然这个“心”放得实在有点古怪。我承认我有点害怕面对这件事,但又无法克制自己去猜测如果真的有这么回事会怎样。跟她一致的是,我也感到迷惑,也感到费解,也不能决定是否发表她的成果。
好吧,无论如何,反正也不着急。我边想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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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珀格斯生平
亚瑟·珀格斯(Arthur Porges),1915年8月20日生于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是著名科幻、神秘、恐怖小说家,以撰写短篇小说闻名。在20世纪50和60年代的《幻想与科幻故事》、《空想奇幻故事》等杂志上,亚瑟•珀格斯的名字常常与雷·布雷德布里等人一齐置于封面上。1988年,亚瑟曾出过一本名为《仿作集》的小说集,内容与科幻关系不大。2002年,他推出的《镜子和奇异反射》是一部科幻和神秘小说作品集,其中包括了顶峰时期的名作《1.98美元》
短篇小说代表作:
《蝇》(The Fly,1952)
《甘蔗汁》(The Ruum,1953)
《1.98美元》($1.98,1954)
《烂醉》(Dead Drunk,1959)
《死亡之环》(Circle In the Dust,1960)
《求援者》(The Rescuer,1962)
《失落之弓》(Missing Bow,1963)
《血会告诉你》(Blood Will Tell,1966)
作者小说集:
《仿作集》(Three Parodies and a Pastiche,1988)
《镜子和奇异反射》(The Mirror and Other Strange Reflections,2002)
陈灼2005年8月译,9月改毕 [译文]拉姆(下)他妈的,现在要明确一件事,绝对不能像吃惊的野兔似的,满心恐慌,盲目飞跑,直到耗干体力举手投降。必须有策略的撤退,将他一身本事发挥出来。这么多年艰苦的野外生活,让他学会的生存技能,今天派上用场了。
深呼吸,随着有规律的深呼吸,吉姆不停地跨着大步慢跑。同时,他也时刻注意周围,看看在这种怪异的情景之下,有无可以利用的地形环境。好在峡谷中树木稀落,再多一点灌木或是乔木,他的直线奔跑效率就会大大降低。
突然,吉姆注意到路边的一块巨石,他停下脚步。这块石头的位置让他顿时有了主意,因为他记起往日曾救过自己一命的“马来式”捕人陷阱。他跳上一处高坡,目光越过身后的绿草地。午后的阳光,令地面上到处是拖长的影子,饶是如此,吉姆依旧一眼看到拉姆,正有条不紊地顺着他的足迹,森严逼人。
他强压住内心的焦虑,死死盯着那东西走过的路线,他的主意全凭这次简短的观察。结果他猜对了!绝大部分时候,他走的既不是惟一路线,也不是最佳路线,但拉姆却一根筋似的紧跟着他的脚印,一步也不偏移他的足迹。这一点事关重大,要贯彻他的计划,欧文·吉姆有十二分钟。
欧文在走向巨石下方时,故意加深脚印。他继续向前走了十码左右,再返回到离巨石只有一点儿距离的地方,经过奋力的几次跳跃,利索且不留痕迹得蹦到巨石背后。
他抽出锋利的军刀,开始朝石头底部挖土,方式科学,心情激动,下手又快又准。他心里紧张万分,拼命挖土,很快弄得大汗淋漓。每隔一会,他要用肩膀全力撞向巨石,直到最后,它开始晃动起来为止。与此同时,拉姆翻过吉姆身后不远的一个小土包,正在顺着他的足迹一点点接近。吉姆将军刀插回鞘中,蹲在大石头后,喘着气,静等对方到来。
眼看那灰色球体朝自己滚过来,吉姆强迫自己压低浓重的喘息声。到目前为止,拉姆乐于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没有能力利用其他方式来寻找他的踪迹。它的体内肯定有个完好无损的电池工具,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在巨石背后尽力蹲低,绷紧全身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处于高度灵敏状态。
拉姆没有改变它的追踪方式,依旧追着吉姆的足迹不放。那球状体一起一伏,义无反顾地滚进巨石下方。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欧文发出一阵狂吼,像疯子一样用尽全身力气,猛推那摇摇欲坠的巨石,结果,五吨巨石从十二英尺高的地方倒了下来,压在拉姆身上。
吉姆三两下便从藏身处跳了下来。他站在那里,晃着他的脑袋,两眼累得发直,盯着巨石,口齿不清的喊道:“总算逮住了这狗娘养的!”他还用力踢了踢那石头一脚,道:“哈哈!扒你的皮,抽你的筋,没准我和沃尔特还能换几个小钱呢!这三个星期也算是没白干!祝你在地狱里快乐,回你姥姥家去吧!”
忽然,他往后猛跳一步,双目圆睁。那块巨石在移动!那块五吨重的巨石正在慢慢地从路当中滑开。在它的边缘处,正隆起一堆泥土。就在吉姆盯着的当儿,一个灰色突出物,正从离他最近的边缘挤出,撬起整块巨石。吉姆发出一阵狂呼,几乎透不过气来,拔腿就跑,踉踉跄跄。
他一口气跑了足足一公里,才敢缓过气来回头看,他现在离那块倒地巨石已有相当距离。没错,那家伙还在朝他移动,一向缓慢,一向从容,一向冷酷。吉姆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头埋在满是刮痕,脏兮兮的手中。
吉姆很快振作起来,毕竟这一阵好跑,让自己赢得将近二十分钟时间。他平躺下来,全身尽量放松,从夹克里摸出那个干瘪瘪的急救包,胡乱抓出几块干肉饼、小饼干和巧克力塞进嘴,嚼也没嚼就咽了下去。趴在附近的小溪边,吸了几口冰水。他差不多已经准备好,继续这场神奇的赛跑。但是首先,他吞了包里三粒预备救命用的苯丙胺[⑤]中的一粒。估摸拉姆离自己还有十分钟路,吉姆开始小跑。他的韧性、耐力和勇气,将来自骨髓深处的疲惫,硬压下去。
十五分钟后,他跑到一处高约三十英尺的崖缝底下,路两边的地形十分陡峭,崖面上布满了凸石、长年水流冲刷后留下的痕迹,以及刀锋般的石刃。吉姆若能爬上崖顶,拉姆非得绕路不可。这处绝佳的地点,能给他赢得不少时间。
他抬头,看看地平线上方不远的太阳,形貌巨大,颜色深红。他必须抓紧时间向上爬。吉姆没有攀岩经验,但他知道攀岩的一些基本诀窍。他利用每一块凸起,每一处裂缝,一步步向上攀援。天知道为啥,欧文居然达到近乎高手的境界,他以极富节奏感的方式,迅速爬上了崖顶。
他前脚登崖顶,拉姆已滚到崖下。
吉姆心里清楚,自己最好马上就走,白昼行将结束,他应当利用起来节约下来的每一秒钟。但吉姆的希望和好奇,让他驻留了一会。他告诉自己,那紧追他不放的东西,在它绕路的工夫里,他有足够的时间从这里快速离开。再说,如果那家伙就此放弃,那他就可以就地躺下来睡一觉了。
睡一觉!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向他恳求。
拉姆没有绕路,它在悬崖下,只顿了几秒钟,就从好几个旋钮中伸出若干带透镜的金属杆,在空气中晃来晃去。吉姆在崖顶上探头往下看到这些家伙,立马往后退,迟了,那些透镜一瞬间就发现了他。吉姆不由得暗自骂自己是白痴。
在透镜发现吉姆的同时,所有的金属杆都反应起来,从拉姆的另一个旋钮中立刻伸出一只截然不同的金属竿,在斜阳下闪现着血红色,照直向那男人射来。正当他定住身体,往下看的时候,对方射过来的倒钩已经啪的一声抠住了他鼻子底下的岩石。
吉姆赶紧往后一跳。这时候,拉姆已经在缩短那根闪闪发亮的细杆,很快,它就离地面越来越远,开始接近崖顶。吉姆大声诅咒,死死盯住竿子顶端的抓钩,往后挪了挪厚重的靴子。
这结结实实的一脚没踢出去,因为经验提醒他,判断不当的一踢很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再说,让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去接触拉姆的那些可怕工具,都是不明智的。他顺手扳了根干树枝,插进某个金属倒钩的下方,开始探查。
一阵白色的强光闪过,树枝被烧成碎片,吉姆双手震得直发麻。他扔掉手里的灰渣,用力握了握几乎失去知觉的手指,向后连续退了好几步。他满腔怒火,一筹莫展,几乎要转身跑开。他狠狠地咬了咬自己的上嘴唇,取下肩膀上的步枪。以上帝的名义!这家伙一路上已经把他的肋骨撞得快断了,他就知道,没白扛这见鬼的东西。现在正是用它来对付拉姆的时候!
吉姆跪倒在地,在越来越暗的光线下,瞄准金属倒钩射击。子弹命中后,崖底下传来一阵闷响,显然是拉姆掉下去的声音。子弹不但把倒钩打得缩了回去,还崩掉了一大块岩石,吉姆不禁发出狂叫,这一枪比他预想的干得出色。现在拉姆再想借着那块石头爬上来,可就难到它姥姥家去了。
吉姆往下一看,果然,拉姆掉在崖底。吉姆咧嘴一笑。只要拉姆敢把它的金属倒钩伸到峭壁边缘,他瞄准了就是一枪,把它打回去。他手里的子弹多的是,等到月亮上来了,他就能借着月光往后退得远一点进行射击。话说回来,这个鬼玩意既然有脑子,就不会坚持尝试没前途的方法,它迟早要绕路。到时候,他就能借着黑夜隐藏自己的行踪。
他打着上好盘算,屏住呼吸往下飞快地扫了一眼,结果差点没哭出来。就在下面模模糊糊的地方,那个冷冰冰的圆球正在以扇形方式,从体内同时射出三个带抓钩的金属竿。它们互相之间相隔四英尺距离,精确无比的将倒钩抓在峭壁边缘。吉姆·欧文旋即将步枪就位,心想,来吧,现在像是回到班宁堡[⑥]的速射比赛场。唯一的不同就是,在班宁堡,他们不用在黑夜里比赛准头!
第一枪打得极为漂亮,命中左边的倒钩,一大块石头也被连带着崩了出去。第二枪也很准,中间的钩子被打得无影无踪。正当吉姆瞄准第三个钩子时,他意识到,再怎么准也没用啦。
第一个倒钩已经复位。无论他射得多准,都至少有一个倒钩将拉姆持续往上拽。
吉姆把那只已经没用的步枪放在矮树旁,跑进黑夜中。这么多年来保持的体格,现在有了用武之地。那又怎么样呢?他能去哪儿?能干什么?现在还有什么东西能让身后那个见鬼的东西停下来呢?他想起了炸药。
吉姆累得半死不活,渐渐调转方向,开始向湖边营地跑去。头顶上,明星闪耀,为他指路。他已经完全没有时间概念,感觉不到饥饿,但这时他又急需咽下去点什么。也许他可以在营地吃点,不行,没那么多时间,没准还可以再吃一粒苯丙胺,噢不,早吃光了。月上中庭,他听到身后不远处,拉姆移动的声音。近了。
在他身边的树丛里,老是有许多闪着磷光的眼睛盯着他。在破晓前,甚至有一只灰熊很不爽的对着他呼哧呼哧吐气。
在黑夜里,欧文有时会看到妻子塞勒站在自己面前,双臂张开。“别傻了!”他吼道,“别傻了!你行的!它再怎么着,也追不上我们两个!”于是她转过身,在他身边慢慢的陪着他跑。跑过一块空地后,塞勒渐渐消失在月色之中,这时他才意识到那不过是幻觉。
天亮后不久,吉姆·欧文到达湖边,在他身后,拉姆单调的滚动声清晰可辨。吉姆一路蹒跚,半闭着眼,他举手轻轻打着鼻子,双眼抽搐,无意中看见藏炸药的地方。一看到那包油糊糊的炸药,他全醒了。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到底该怎么干。用保险丝?不成,把装上保险丝的炸药放路上,再将爆炸精确设定在他需要的时间,这不可能。他大汗淋漓,衣服完全湿透,在这种情况下,要集中精力思考,太难了。炸药必须放置在离自己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并且在拉姆刚刚走近的时刻爆炸。但是欧文又不敢用一根过长的保险丝,因为保险丝燃烧的速度不够恒定,没法将它和拉姆的前进速率进行有效校准。吉姆·欧文的身体完全瘫了下来,下巴抵在胸口,当他抬起头来,茫然的四顾张望时,无意间看见了留在棚子里的点22手枪。
他那深陷的眼窝子立马放出光采。
吉姆一阵飞奔,把装了一半炸药的盒子拿到手,哆哆嗦嗦的将所有雷管都塞了进去,混成了一道恶魔炸药鸡尾酒。他颤巍巍的端着盒子,走到来时的路径上,把炸药放在离一块大石头约摸二十码的地方。这简直是在冒险,拉姆随时都会赶到,但是吉姆已经无所谓了,他觉着与其半死不活的躺在拉姆的户外候宰厅,倒不如在这儿和它同归于尽,一起炸成碎片。
欧文精疲力竭、神志不清,在大石头后,猫腰躲起。他的死亡跟班,在五百码开外的地方出现。欧文尽力把身体压低,找到一个用来瞄准的石缝。他要通过这个射击孔将炸药引爆,同时还能拿石头当盾牌,前提是这块石头厚到能抵挡住二十码外的冲击波。
他紧绷腹部,盯着越滚越近的拉姆。疲倦感像一把大铁锤,不停敲着他的头盖骨。上帝啊,他上次睡觉是什么时候?即便蹲着,也是好几个小时以来头一回。几个小时?哈!感觉像是几天。他肌肉发僵,某些最疲劳的地方疼得直打颤。正在这时,早晨的阳光照到他背上,多么温暖,多么欣慰,多么让人放松……不!这时候千万不能睡着,否则拉姆的下一个收集对象就是他,就是吉姆·欧文!他用近乎僵直的手指紧紧握着手枪,提醒自己此时此刻一定要忍住!如果他失败了,如果炸药炸不死那家伙,那他还有时间往自己的脑袋上来一枪。
他低头看了看手上那把光滑的手枪,朝自己安放的那个昭然若揭的诡雷望去。只要他能在恰当的时机开枪,拉姆就死无葬身之地,他一定能。在渐渐温暖的阳光底下,他稍稍放松身体,头顶上鸟儿发出鸣叫,不远处湖面上鱼儿溅起水花。他突然变得万分暴躁,见鬼!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出现了一只多管闲事的灰熊。它把欧文的营地翻了个底朝天,现在正在炸药周围嗅来嗅去。这个毛茸茸的怪物小心翼翼的嗅着盒子,不时嗅着周围的空气。它想必注意到附近有人的气味,发出一阵阵呜隆声。欧文大气不敢出。灰熊只要一巴掌就会引爆雷管,雷管爆炸那就意味着……
灰熊忽然抬起头来,眼珠直溜溜地对着面前四十码开外,一个灰不溜秋的球体,发出一阵刺耳的咆哮声。它把盒子丢在一边,也顾不上人类的刺鼻气味。吉姆·欧文暗自窃笑。在他见到拉姆之前,灰熊是整个北美大陆上让他最恐怖的生物。现在,这世上他最害怕的两个家伙居然狭路相逢,真让他爽死了。他忍不住摇头晃脑,一阵剧痛立即从斜方肌传过来。他又低头看了看手枪,再抬头去看炸药,对他来说,这两样是世界上最真实的存在。
在离灰熊六英尺远的地方,拉姆停了下来。尽管仍处在微妙的第三方态势,吉姆·欧文发现,自己又像白痴似的,对拉姆的来历和用途产生了浓厚兴趣。灰熊的红唇里闪露出白晃晃的牙齿,它撅起臀部,浑身散发出一股强烈杀气。的拉姆步履匆匆,开始后退,灰熊咆哮,立刻跟进,一巴掌掴了过去。巨大有力的熊掌,带着锋利如刀的黑爪,猛地掴了下去。这一掌足以把犀牛的肠子打出来。熊掌从侧面猛击那坚韧的球体,后者撞到地上,激起大片灰尘,欧文不禁打了个哆嗦。拉姆被迫后退几英寸,稍停一下便立即复原,令人骇然得不为所动,它以寻常方式滚动前行,只是绕了一个大圈,无视对方的存在。
想打发林中之王,没那么容易,它突然爆发出难以置信的灵活,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西班牙人,法国佬还是英国佬,都曾见识过这种灵活。只见灰熊来了个漂亮的侧转身,抱住拉姆,它用粗壮的毛茸茸的前臂死死抱住对方,血盆大口一个劲地往拉姆的灰色表面啃去。“干掉它!”欧文哑着嗓子大叫,差点站了起来。吉姆由衷地为这位笨拙的乡野之王感到高兴。他从目前这个极富戏剧性的场面联想到,乡巴佬在和水皮球玩摔跤游戏,他真像个傻子。
这时,从拉姆的灰色表面上闪过一道银光、闪光,死光!乡野之王的咆哮突然变成了呜咽似的咯咯声,恐怖到了极点——它的喉咙被切开了一条大口子。吉姆·欧文看着那把带着腥味的刀片收回灰球内部,只在它布满灰尘的表面上留下一块鲜红的血迹。
接着,拉姆滚过那巨大的尸体,犹豫了片刻,显然正在重新确认吉姆的足迹。吉姆对着那头死了的灰熊傻笑了一下,好啊,宝贝儿,为了你,为了塞勒,为了所有跟我们一样变成哑巴的动物们,为了……“够了,你这个傻瓜”,他暗自诅咒自己,没时间瞎想了。吉姆·欧文瞄准了炸药,从容不迫、以超人的冷静扣动了扳机。
霎那间,一声巨响,紧接着便是一股巨大的推力将吉姆掀飞。他重重地跌在地上,面朝一块荨麻地。他反正已经虚弱成那样,所以也不在乎。他想起那些鸟,怎么听不到它们的声音了呢?这时候,在几码外的地方,传来流体重重地撞到草地上的声音。然后就是一片寂静。
欧文像每个正常人会做的那样,把头抬了起来,浑身都疼。他动了动肩膀,看见地面上出现一个冒着黑烟的大坑。他还看见,十几步开外,蒙上一层石粉,灰白相间的拉姆。
拉姆在一棵漂亮的高大松树下。欧文瞅着对方,正在怀疑自己耳朵里的轰鸣是否会永久性地持续下去。它动身向他滚了过来。欧文到处摸索自己的手枪,那东西不知被炸飞到哪去了,根本找不到。他想祈祷,却想不出该怎么开头。最后,他像个白痴似的,嘴里念念有词:“我老妹艾塞尔不会拼尼布甲尼撒[⑦],她就是不会拼。我老妹艾塞尔……”
拉姆离他只有一英尺远了,吉姆闭上双眼,不由自主。他感到冰冷的金属抓钩在触碰、抓紧他,最后把他举了起来。他那已经放弃反抗的身体被举离地面好几英寸,以一种古怪的姿势蜷曲着。他发着抖,等着那可怕的注射器将绿色液体注射到他体内,他的眼前浮现起那只黄色蜥蜴皱巴巴的脸上一跳一跳的眼皮。
接着,拉姆既不粗鲁,也不温柔,只是毫无感情的把他放回到原地。过了几秒钟,当他睁开眼时,那球体已经旋转着离开了他。看到它就这么走了,吉姆哭了,流不出眼泪。
不久后,他听到了飞机引擎声,转眼间,他从眼缝里瞅见了沃尔特·列奥纳多弯着腰在看他。
一会儿工夫,飞机上升到峡谷上方五千英尺的高度。沃尔特突然咧嘴一笑,拍了拍吉姆的后背,大声说道:“吉姆老兄,我能搞到一架直升飞机,四座的那种!你猜怎么着,要是我们能趁着那博物馆管理员不在的时候,飞过去,从你说的那些远古动物堆里抓回去几只,科学家们肯定会花大价钱买呢。”
吉姆两只空洞无神的眼睛顿时放出光来。“主意不错。”他表示同意。然后,又苦苦地说,“我最好还是赶快上床睡个好觉。显然,那个见鬼的东西根本就不想要我。搞不好它只是想知道我穿的裤子值多少钱!碰我一下,然后滚蛋,这算什么事儿!差点没把我累死!”
“没错,真是活见鬼。”沃尔特说。“能把这趟马拉松跑下来,我真佩服你小子。”他扫了一眼吉姆·欧文憔悴的面容,又道:“跑了一夜,瞧把你瘦的,我看你少说也掉了十磅肉。” [译文]拉姆(上)2005年夏天,《科幻世界》明先林先生约我翻译了Arthur Porges的几则短篇科幻小说,这是最后一篇,因为某些客观因素,最后未能刊登,事隔两年多,想起来,就放在这里,大家可以随意看看。Porges小说的翻译难度比较大,或者说,当初以我对英语句法和文气的掌握,很难。因为故事的动作性很强,不合规范的句式和难词较多。我的第一稿翻译的很不好,修改后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并不打算去修订,因为英语文学作品的翻译,确实很累,再创造的成分很大,译家要融入很深的想象力再现原作者的场景。 拉 姆
[美]亚瑟·珀格斯 著 陈灼 译
冥王星轨道外,宇宙巡洋舰伊尔克号启动了恒星际加速引擎。此时,一名军官,正在忐忑不安地向指挥官汇报。 “阁下,”他嗓子发紧,“非常抱歉,我必须向您报告,由于技术人员的疏忽,我们在第三颗行星上落下一只H-9型拉姆,连同它收集的所有标本。” 指挥官立即闭上三角眼。然而,他开口问话时,语调平和: “该拉姆的参数设定范围是?” “最大工作半径30公里,目标标本的默认重量为160磅,误差不超过15磅。” 几秒钟之内,没人开口,直到指挥官开始干脆地作出决定:“现在,不去管它,也不可能去管它,几周之后,我们就会回到这一区域,到那时再说。由于丢失了如此昂贵的自充能拉姆,可能会出现针对我本人,以及对这艘飞船的指控,但是,我无所谓。咱们走着瞧。”接着,他冷冷地发布了一道命令:“对此事负责的人,严惩不贷。” 猎户座β[①]附近,是伊尔克号此次航程的终点,它在这里与一艘扁平式环型歼击舰相遭遇。战斗不可避免,结果两败俱伤。这两艘飞船,千疮百孔,满载死尸,外泄辐射,在此后的亿万年中,不停地绕行猎户座β。
当时的地球,正是爬行动物的天下。
吉姆·欧文和伙伴沃尔特·列奥纳多,一起将补给从小飞机上卸下。搞定最后一份补给后,沃尔特爬进飞机,吉姆跟他使劲挥手,喊道:“记着把信寄给我老婆,别忘了!”
“一下飞机就发,”沃尔特边发动引擎,边大声回应他:“你给咱也探点铀矿出来。塞勒想要铀矿,你就得给她这个惊喜!这也是给她,给你儿子的财富,对不?”沃尔特咧嘴大笑,继续道:“跟灰熊别客气,开枪射它们!甭把它们吓死了!”
水上飞机开始加速,湖面上泛起一阵泡沫,吉姆做了个鬼脸。飞机飞走后,他又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接下来的三周内,他必须独处此地,加拿大洛矶山脉[②]与世隔绝的峡谷中。万一有什么差错,令那艘小飞机回不了这冰蓝湖面上,那他必死无疑。即便在补给充足的条件下,山峰冰顶绝非常人可以逾越,况且还有数百里与世隔绝的荒野。当然,沃尔特·列奥纳多肯定会按时回来。这场赌局的输赢,全系吉姆一身。这个峡谷里到底有无铀矿,他只有二十一天来证实。唯有努力工作,才不会有工夫为将来愁眉苦脸。
吉姆精通木工手艺,凭籍一块突出的岩石,他搭建了一个木板简易房,权当庇护所,干得不紧不慢。早晨日光强烈,他干起活来甚至于汗流浃背。时值夏日,况且他只需在此地驻扎三周,费心搭建永久性驻地,没有必要。除了炸药之外,所有物品都堆放在突出的岩石下,并用防水油布盖起来,以防那些爱偷东西的动物捣蛋。炸药则用布裹起来防潮,藏在离住地两百码远的地方——和一大盒烈性炸药睡在一起,那是蠢驴干的事。
头两周过得飞快,任何值得一提的发现也没有。在离开前最后一周,吉姆惟一没去过的方向,只余下峡谷西北角,但他尚有足够的时间来探索此处。在第三周的一天清晨,吉姆·欧文向着西北方向,开始他的最后一次探险,满怀期待。
吉姆拿起盖革计数器[③],懒洋洋地把耳机倒戴在头上,以免那些嗡嗡作响的常规噪音吵得自己耳根不清静。他伸手把步枪挎到肩上,随即出发。他心里明白,这趟探险成功与否,全凭这一次。扛着死沉的点30零六式,并非吉姆本意,但为了提防加拿大灰熊,又不得不如此。这些大灰熊喜好惹事生非,动辄大开杀戒。自从上次那只大个儿灰熊跑得没了影,他已经先后被迫处理过两头了。在各种乌七八糟的事情面前,来复枪本身是一粒定心丸。他把点22手枪装进羊皮枪套,丢在简易房。
浅蓝色冰原上,阳光明媚,冰冷的空气里,充满夏天的气息,吉姆兴奋的吹起口哨,尽管探矿不利,但好天气还是让他心情愉快。他计划走一个白天后,在新区域进行集中勘探,在沃尔特来接他的那天中午,准时赶回营地。他一共有三十六个小时。除了急救包之外,他没有带任何食物和饮水。在峡谷中,猎杀野兔简直易如反掌,更何况,潺潺溪水里,还有活蹦乱跳的很肥的虹鳟鱼,这在美国本地已经不大容易吃到了。
整个早上,吉姆心里都在翻涌着让盖革计数器发出鸣响的巨大期望,这很少见。事实上,那东西闷得像个石头。他只能探测到一些微量的辐射痕迹,也就是说,峡谷里没有任何有勘探价值的放射性物质。他们找错地方了,想到这点,吉姆的脸马上沉了下来。他们需要一个大发现,特别是沃尔特,以及吉姆正在怀孕的妻子。在这最后三十六小时里,他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如果必要的话,他一定会连夜勘探。他心里暗自思量,要是他投资的那些人能在其他地方能发现矿藏,倒也能部分减少他的损失。现在他应得的份额在八千块左右。
吉姆的嘴角浮起一丝苦笑,决定不再空想这些没边的事,开始准备中饭。日上中天,肚子咕咕叫,这都提醒他得吃午饭。他打算掏出细绳,找个泛泡的小池塘去钓鱼。他信步走上一座长满绿草的小丘,向远处望去,眼前的景象让他惊讶得连嘴巴也合不上,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似的。
那场面看上去就像是某个富有事业心的巨人开了一家户外野味店,数量巨大的动物整整齐齐的排成三排,躺在地上,一眼都看不到边。那都是些什么动物啊!在吉姆脚下的都是常见的鹿、熊、美洲狮和山羊—— 一类一只 ——但愈是顺着队列往前走,他愈觉得不对头。先是出现了一些他不认识的,好似未发育完全的多毛动物,然后是数量多得可怕的爬行动物。走到这个壮观的陈列的最后几个动物前,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认识其中一种。在国内时,他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比这大得多的,但没这么完整的骨骼标本。
毫无疑问,那是一头小剑龙,还没有马大!
吉姆回头看着走过的一长列动物,实在想不出所以然来。这情景着实神奇到了极点。他忍不住凑近去看一只长着鳞片的黄色蜥蜴。出乎意料得很,蜥蜴的眼皮跳动了一下。吉姆马上意识到,这些动物其实并没有死,只是全部被麻痹了,而且统统都被保藏得很好。问题是,剑龙出没于这个峡谷,那得是什么时候?吉姆的额头开始冒冷汗。
很快,他又意识到另一件事,所有牺牲品的体型都在同一范围之内,没有身型巨大的恐龙比如霸王龙,也没有猛犸。事实上,每只动物的个头都和一只大个的山羊差不多。正当吉姆在思考这个新发现时,在他身后的草丛里,传来一阵沙沙声。
吉姆·欧文以前接触过水银,接下来的场面让他在一刹那间看成是,半皮袋水银从旷野上呼啸着滚过来。
这东西外形类似球体,动起来像是流体,却又显得很沉,外表自然不可能是皮革。吉姆瞅着这个不明物,感到心里一阵发慌,它像是外星人在地球上的侦察装置。无论它是何方神圣,吉姆恐怕没多少工夫来研究了,因为那球状物突然发出一阵怪叫,伸出若干顶端带镜头的金属杆,并以每小时五公里的速度向他滚过来。眼看它径直过来,吉姆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要成为那一长列悲惨的半死不活的动物中的新成员了。
吉姆发出一声大喊,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总之转身便跑。他一边飞跑一边取下肩上的步枪。拉姆跟在他身后,离他大约三十码的距离,速度适中,保持匀速。相对于后面跟着只知一味冲撞的野兽,这种冷静的追捕更让人心惊肉跳。
吉姆从子弹袋里,闪电般地抓出弹丸,猛地将它们上了膛,就近贴上一块坚硬的石头,啪的一声打开瞄准器,直接对准那个有着皮革样外表的怪物。这东西在午后的阳光下,简直是完美的靶子。当吉姆扣动扳机时,一丝冷酷的微笑浮现在他嘴角,他完全明白这些重180格令[④]、全金属外壳、流线型身材的家伙在每秒2700英尺的速度下射出去,会造成怎样的后果。以上帝的名义,距离如此之近,很可能一枪命中这烂东西的要害,把它打爆,爆成碎片!
咚!后坐力撞击着吉姆的肩膀。呃呃呃呃!听到子弹被弹开的啸声,吉姆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他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在不过二十码的距离内,子弹从这把硬朗的杀人武器里射出,却被拉姆的外表弹开。
吉姆狂怒之下,再次开动火力,向拉姆连续射了两次,才意识到这么做毫无意义。当拉姆离他只有六英尺远的时候,他甚至已经能清楚地看到那些指钩,在金属杆顶端闪闪发光。更可怕的是,对方在他们之间,冷冰冰地伸过来一支滴着绿色不名液体的注射器。吉姆转身就跑。
吉姆·欧文的体重不多不少,正好是149磅。
吉姆很容易就能领先这场赛跑,因为拉姆似乎无法提高它的行动速度。不过,领先拉姆的事实,对吉姆并无多大安慰作用。在地球上,你不可能找到任何有机物,能长达几个小时地保持每小时五公里的运动速度。跑了一阵,吉姆想起那些躺在地上的动物,想必也经历过这种被追捕的命运。在这种冷漠无情的逼近之下,有些吓破了胆的动物,也许会绕着圈子狂奔,以发泄灭顶的恐惧感。只有会飞的动物才能免灾。对于任何地面动物来说,结果都一样,就是成为恐惧列队的又一个标本。到底是谁想要收集这么多生物?为什么要收集?为什么?
在奔跑的同时,吉姆冷静地将身上不必要的装备,一件件扔掉。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他开始担心晚上该怎么过。他拿不准自己该不该把步枪也扔了,事实证明这玩意对那个球没作用,但他的军事本能又提醒他,不到最后关头决不能扔下武器。问题是,每一磅额外的重量,都会加剧他在之后路程中的劳累,这一点他十分清楚。从逻辑上来说,任何军事理由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都不值得考虑,丢掉一把已无用处的步枪也并非丑事。当他实在跑不动的时候,他就会把点30零六式扔了。现在,他暂时把它夹在腋下。在长时间的奔跑中,吉姆几乎一步未停,他只暂停过一次,那是为了把盖革计数器稳稳当当的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 1/11/2008 消失以下是一篇小说的片断,提纲,素材,whatever
王莒有一位表弟,名叫李於。李於的名字来源于他所出生的一座小村庄,於湾。在王莒小的时候,下雨天去外婆家,都会踩的一身烂泥。所以,直到了解到表弟的真名前,他一直都认为,於湾的於,是淤泥的淤。什么是真正的淤泥,对于小时候的王莒来说,两次印象深刻的时候,也都在於湾老家。一次是跟表弟去大塘旁边玩,脱了鞋在塘泥里走来走去,表弟提醒他,不要陷进去,踩一个洞马上拔出来。当然了,就算陷进去,也最多不过没过小腿肚子而已。还有一次是大舅家的鱼塘抓鱼,水全部排干,王莒也和大人们一起下塘捉鱼,滚了一身烂泥。
那时候的於湾,和乡里的集市之间,只有土路相连,王莒家住在集上的供销社大院里,过年过节,他常常跟爸爸妈妈一起坐三轮车到会鹏村,然后下来,步走到於湾。统统不过七八里的路程。会鹏和集上之间的石子路路况奇差,十几分钟的路程颠簸的人每每要从座位上窜起来。一路上路过江郢,孙阳等自然村,王莒外公和外婆家的亲戚,很多都分布在这些村子里。偶尔,他也会去这些母亲的亲戚家里参加一些婚礼,葬礼等红白喜事。石子路两旁常年都是一排排稀稀拉拉的被折断的树苗,他们几乎都是集上中学和附近村级小学的学生,在每年植树节的时候,种下的。直到1996年之后,情况才有所有改善,每一段距离的绿化树苗,都制定了负责人看管。所以,等到2000年春节,王莒在集上中学看书的时候,会鹏到集上的路边,已经是绿树成荫,煞为壮观。
从一开始,王莒就把於湾看成是自己的老家,无论是从几里地外的集上(无非就是邮局,供销社所在的一条土路大街)回来,还是从市郊的新家回来,无论是从几千里外的工作单位回来,还是从几万里外的出差地回来,总有老家等着他。他也总是认为,於湾大塘的夕阳风光,回村小路边田野里的稻草人,都会一直留在那里,永恒的,用一种不变的情怀,任他归故里,任他抛却一切成人后的烦恼,走在村头的田埂间……
然而,小小的於湾村,并没有逃过中国乡村的变化大潮,在下塘捉鱼差不多二十年后,王莒回外婆家,发现往昔的一切都已经消失。如果说土路变成石子路,沥青路,还只是一种进步;如果说,土房变成洋楼还只是一种提升;如果一切只是这么简单,乡村还是乡村,故土也还是故土。但实际情况却使得他大吃一惊,石子路转眼间变成了八车道的水泥路,熟悉的自然村成批的消失,人们都被赶走,整个乡都被进行大规模的改建,所有的农田,除了风景区内的,都将变成学校基地。独门独户,世世代代临墙隔壁的人们,最终都会回迁到集中建设的居民楼中。
王莒想,在将来的新城区里,会不会有一条所谓的於弯路呢?而大塘,大概也要变成房地商趋之若鹜的湖边开发区了。於湾在地理意义上即将消失,让王莒感到很难受。也许他应该去一个蛮荒的世界,在那里开山劈田,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打造新的一片故土。 1/30/2007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
这一首词乃是宋人辛弃疾所作,词牌名《菩萨蛮》。陈铁衫听得船中有人吟起此诗,心中不免一酸。眼前的漓江风光,也转念间变得俗不可堪。他把板凳儿推到一边,正待走进船舱。却听到背后有人直呼其名:“铁杉兄,好雅兴!”
8/27/2006 西游记今天下午,去了图书馆,把劳什子建筑方面的书和高尔夫杂志还了,没过期。
看来日子比我想象的要走得慢。
另外借了四本书,索拉里斯星,当年看过某型男的郁闷版电影,去年下了俄罗斯版的经典,但似乎没来得及看就惨遭删除。原著一直是只有大概的了解,这次打算看一遍,对于这么有名气和重要的科幻经典来说,这么迟才看,算是补课。
时代xx出的那套铜版历史小画册中的一本,叫做铁器时代的欧洲人,讲凯尔特人的,去年曾在综合阅览室翻过,未曾细看,今番借来好好看看,也算是对得起这凯尔特人了。
然后是一本七巧板的图书,有好几千个七巧板图例,有趣,不过我只需要其中几幅即可。
最后是西游记。
第一次完整地读西游记,当是1994年左右;第二次,当是1997年。而电视剧则看了不下五六遍。
这回重读西游记,不免带着这十几年来的生活经历去看,而当年囫囵吞枣的妙处,这次也能品出个三五分。
最近一个礼拜,这死鬼live space老是打不开更新的页面,让我都有了搬家的念头,无论是blogbus还是blogger,还是myst的blog,我都乐意去之,只是live space我写了也将近两年,有点感情,所以还是坚持到它[能用]为止。
这个周末学会了用FLash制作简单的小动画,大略知道了关键帧和图层的基本概念,也明白怎么在flash中插入动画了。Flash挺好玩的,不过在家里坐了半天之后,就不太想做了,想干什么也不是特别明白。人大略就是如此,工作投入了几分,便抽身不得,偶有闲暇时又会茫然无措。
玩了老板借给我的Time Splitter2,这个游戏几乎就是虚幻竞标赛的游戏机版,不但有多种对战模式,还自带一个很复杂的地图关卡编辑器,不过操作野蛮需要技巧,第一关玩了三次也没通过。
受到大家推荐的《块魂》我也玩了一下,很有趣,特别是双人对战时候,甚至能将对方滚到自己身上,不过周末宛如做梦,没有心情玩这么轻松的游戏。
至于《Pro Stroke Golf 07》,这个游戏的PS2版本我也玩了一下,主要关注它的操作,十分复杂,但未必好用。另外,它的球场建设模式也很复杂,我也要说,用法不太友好。游戏过程的气氛极差,和老虎武兹没法比。
想起来借西游记,是因为前几日,入厕翻古代文学作品选下册,书中有“转运汉遇巧洞庭红 波斯胡指破鼍龙壳”这一篇,以及三打白骨精,我看着十分喜欢。特别是前者,让我想起少时读三言二拍,专寻那有风月的篇章,却未能遍历着许多用白话文写就的有趣故事,大抵有三分遗憾,七分好笑。 7/25/2006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深夜,我找到久未碰过的 the CATHER in the RYE
翻到244页,抄下这段话 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 唉,Holden,渡边彻,Gatsby,孙悟空,李太白,我太久没有和这些朋友们相会了。 4/26/2006 贝斯特的 Star Light, Star Bright今天听人在论坛上提起阿尔佛雷德·贝斯特的小说《Star Light, Star Bright 》(天上星,亮晶晶),随手google了一下,找到原文,读了,好玩的紧。这篇写于1953年的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超人儿童的故事……和贝斯特的其他小说一样的地方在于都有关超人,不一样的是,总体上是很轻松的。从类型上来看,《天上星,亮晶晶》也不是科幻,更似奇幻。 4/12/2006 在不可思议的世界里,遇见了不可思议的自己文:陈灼
创作奇幻小说的人会不会比创作科幻小说的人要轻松一些?因为他们不需要受制于一套现有的体系呢?或者说,奇幻小说作家借鉴于人类往昔历史和神话的方式更多一些呢? 如果一个人,每当他希望开始写小说,并构思情节的时候,总是想到那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们可不可以认定,这个人的想象力有问题。但是,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经历过的现实都没有能力描述出来,又怎么去编织虚构的事物呢? 难道创作幻想题材小说,最大的秘诀,不就是作者自己要相信自己笔下的一切吗? 一个人,如果长期翻译小说,那么他到底是更有机会从他翻译的作品中汲取力量来进行创作,还是最终忘记了他进行翻译的初衷呢? 创造力的源泉是什么?是不是幽默感?幽默感难道不是过剩的创造力带来的么? 请看下面这一段: 一个女人的尖叫从我家的后窗外传来,正在桌子前算帐的母亲一跃而起,冲到窗前,仰起脑袋,往屋后的高楼看去。在我听来,那个女人发生的所有声音只能用尖叫二字概括,因为我无法听清她说的任何一个字。但是接下来,又有别的女人尖叫起来,我听的非常清楚,因为她就在我旁边。我妈大叫“出人命了,出人命了!”。但是她并不忙着跑出去,而我也没有因为平生第一次离凶案现场这么近而感到兴奋,因为我正在睡午觉,对于一个正在睡午觉的9岁男孩,并且还没有看过多少好莱坞影片的我来说,并没有感到十分刺激。而我妈之所以还没跑出去,是因为她还不清楚危险程度如何,但是很快,她惊呼起来,杀人犯出来了,杀人犯出来了。我这时也跑到后窗前,却什么也看不见。很快,便随着妈妈跑出家门,去看杀人犯了。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杀人犯,而且是刚刚杀过人的杀人犯,女杀人犯。浑身是血,神情镇定,走过围观的人群,来到马路边,她招手打的,身后有两个住在大楼里的男子用被单裹着被害人。凶手上了车,被害人也被抬上了车。其他便没有人敢上车了。凶手说,去医院。但是我分明看见被害人的脖子已经被砍的看不见了。事后我才了解到,凶手是被害人的前妻,但他们离婚后,还保持着关系。但是那男人却分明有了别的女人,凶手于是杀了那男人,但是,她还是把他的尸体送到了医院,当然,她在半路跑了。并且至今没有被抓到。 如果用奇幻的眼光去看待这一事件,那么就是: 人类和龙之间会有某种超越物种的情感存在么?很多人认为,那是幻想小说家和报纸花边新闻作者的瞎扯,但是,发生在我小时侯的一件事情却清楚的应证了这种说法。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午后,我那正在专心研制草药的母亲,在听到一声巨大的龙吼之后,一跃而起,冲到窗前,仰起脑袋,往屋后的山上看去。在我听来,那声龙吼包含了许多层意义,比如兴奋,比如感激,比如震撼,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的是,这里面居然包含了一种愤怒,一种宣泄,一种痛快淋漓,和一种酣畅。母亲手握曲颈瓶,盯着山上的动静,很快,她喊到,龙下山了,龙下山了!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龙,而且是刚刚杀过人的龙,更为奇异的是,那是一头母龙。她的背上明显是一个男性人类的尸体,被嚼烂的尸体,但是很显然,这头龙也不确定她自己到底想把这具尸体怎么处理,我甚至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身上背的是谁。 锦鸡谷的人都知道,她身上背着的是一颗花心大萝卜。 如果把这个事件放到科幻背景下: 现代心理学的发展早已证明,任何人都不可能有天生的暴力欲望,因为在,在他们得以成为受精卵之前,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暴力潜能。而记忆细胞扭曲反馈技术,则能将任何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类个体回复到他们在成为受精卵之前的形态,并从根源上将其暴力倾向消除。方式非常简单,也很有趣。 众所周知,现代人,或者说,现代思维个体,拥有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大思维自由,那就是可以摆脱肉体的束缚,但是,由于宗教和伦理缘故,使得原始的人类生殖方式无法被完全抛弃,正如上所述,由于人类仍然有暴力的过程,所以就会有少量的暴力残余。这对于以思维体存在的人类个体而言,本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所有进入德卡特公司的员工,你们要明白一点,那就是,由于我们生产的产品,是绝对的民用,所以,不能让你们的思维中残留丝毫的暴力因子,否则,你们的暴力因子就会通过基因模式渗透入产品中去,对客户造成难以预估的损害。 对于具有先天性暴力倾向的员工,我们建议你采用201号疗法,疗程短,有效期长,基本上来说,你所要做的就是带上两个非接触性电子探测器,感受一下某位三流作家在20世纪末的真实人生经历,但是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后台程序都将自启动,并杀掉你的所有先天性暴力因子。 对于居于后天性暴力倾向的员工,我们强烈建议你采用202号疗法,注意,除非特别声明,德卡特公司本手册中所提到的后天性暴力因子都是由一种名为“情感”的消极基因片段所引起的,这一疗法的简单过程类似与201,但是你经历的将是那位作家根据他在20世纪末的真实人生改编的一段奇幻小说的经历,整个过程相当无聊,但是好在只有几分钟,相信你选择的公司,所有清除程序都将在后台完成。 (完) 3/23/2006 A Few Words to a Young WriterSocrates said, "The misuse of language induces evil in the soul." He wasn't talking about grammar. To misuse language is to use it the way politicians and advertisers do, for profit, without 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what the words mean. Language used as a means to get power or make money goes wrong: it lies. Language used as an end in itself, to sing a poem or tell a story, goes right, goes towards the truth. A writer is a person who cares what words mean, what they say, how they say it. Writers know words are their way towards truth and freedom, and so they use them with care, with thought, with fear, with delight. By using words well they strengthen their souls. Story-tellers and poets spend their lives learning that skill and art of using words well. And their words make the souls of their readers stronger, brighter, deeper.
Ursula K. LeGuin 3/20/2006 莱博维兹赞歌中的犹太人今天看千面英雄,作者提到被耶稣诅咒的犹太人,让我想起了莱博维兹赞歌中的那个老犹太人,原来的确有出处。耶稣背负十字架爬山之时,有个犹太人催他走快点,耶稣说,我走快可以,但是你要在这里等我,直到我回来。他还不是要到末日审判的时候回来吗。所以这个永远不死的犹太人,就是所谓的永远流浪的犹太人,所以莱博维兹的赞歌里面,主角在核子弹爆炸前后都见过这个流浪的犹太人,原著本来就是宗教主题,宗教串引三段故事,所以有个流浪的犹太人也不稀奇。
说说半条命2,之前因为畏惧它的配置一直没有玩,去年给JS老爷买盘后,当时也没有兴趣玩,最近因为一些原因,决定装起来玩玩,没想到JS老爷的盘已经坏了一张。于是下了一个所谓的硬盘版,哎哟,游戏一开始的中文配音把我吓得昏古起了……不过还好,后面听多了也就习惯了。
我想说的是,世界上非常少的游戏才能称得上完美,但是半条命2绝对是完美的游戏。但是奉劝你不要一口气玩超过2小时,否则会吐,原因我想是这样。首先它的关卡变换喜欢从室外到室内,再从室内到室外,室外色调相当明亮,室内色调以黑色、绿色,有时候甚至是暗红色为主,无形之间给人的胃部造成压力。其次,他运行得非常流畅,所以,FPS嘛,运行得太流畅了,时间长了难免会造成视觉和心理上的闭锁感。
但是我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些,而是就我目前玩得2 3个小时来看,发现半条命2的设计,特别是关卡设计上达到了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是的,表面上看来,17号城市非常疯狂,到处是警卫在追杀你,还有恶心的异型从天花板上垂下来恶心的吸管吸你,还有老大哥和老大姐的广播不停的在威胁你,还有高耸入云的奇怪建筑,还有到处一片狼藉,有街头文化残迹的城市。
这些都不是重点,这些都只起到气氛的作用,真正让我,这个FPS盲者在这2 3个小时(产生晕眩感之前)中感到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原因在于,这个游戏的关卡设计达到了能让玩家,即便是第一次玩这个类型游戏的玩家,通过直觉进行游戏的程度。
任何一个3D空间的游戏,都由大大小小的关卡组成,半条命2也不例外,同样不例外的是,半条命2中的每一个实际关卡都有一个明显的入口和不怎么明显的出口,其最精彩的地方在于,你看似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地点,一个混乱的车站,一个诡异的下水道,你的直觉却能让你走上设计师为你准备的唯一路线。在这个过程中,你丝毫不觉得,你是走在别人为你设计好的路线上,而会感到,你就是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临场发挥,才发现这条路线的。
半条命2的乐趣就在于此,我觉得我很聪明,我找到了路,而且我没有被打死。好吧,我的确死了不少次,但是没有关系,相对于其他莫名其妙的FPS游戏来说,半条命2让我感到这是一个由我自己在推动的游戏,而不是别人在背后推动我。
这两天抽空学了一下SketchUp这个软件,觉得它非常酷,没有maya和autocad那么深,界面那么复杂,按钮那么多,却能创造出绝对够用的东西。园林设计师、城市规划师、室内设计师还有关卡设计师,都可以很好的利用这个软件进行设计和规划。
Friends一口气看到第三季第24集了。 2/6/2006 大旗英雄传
最近看书很少,实在是去年年底连续几部上千页的历史书把我看伤力了。不过我又看了一本上千页的书哦,在春节回家的路上,就是古龙的大旗英雄传,表兄推荐的,使我对这部小说期待很大,没想到结局居然那么……匆匆,太匆匆,真是气死我了。什么日后夜帝,这些高手都还没出手,也不说云铮死没死,铁中棠也消失了,就这么结束了,感觉是在赶场,后期的人物全部没有交代结局,朱藻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完全可以再写500页嘛。这部小说应该拍过不少次电影和电视剧,我估计没有一个编剧敢这么结局。张春的武侠比这个都好哟。 1/13/2006 茫茫星海中
在茫茫的星海中,殖民船阿尔戈号跨过两个银河,向着它的主人为它指定的目标前进。在经历了7个光时之后,殖民船船长米拉斯·马克斯迈特突然从主星接到了一条令他震惊的消息……召回!
1/6/2006 大舅以下是一篇小说的片断,提纲,素材,whatever
王莒和他大舅同一属,也就是说,他的大舅比他大三轮。大舅的故事是这样的。
大舅名叫瑞尧,是外婆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于解放前,成长于红旗下。大舅年轻时的事情,王莒只知道大略。
大舅的学习成绩非常好,上了县城里最好的中学。但是后来被勒令退学了,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是,因为他偷红薯。当然,他不需要上山下乡了,首先他本来就是农村人,其次,他也退学了。文革后他改名为反帝,他的弟弟改名为反修。串联开始后,大舅应该是延安韶山都去了。后来在景德镇砍树。但是这些都是插曲,大舅很快回来上了五七大学,也就是说,大舅是工农兵大学生。王莒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有一次他跟大舅说自己感冒了,大舅就想起一个笑话,他说当年在五七大学,有个女同学抱怨自己是“感冒平方”!
大舅从五七大学回来之后,在村里的小学当老师。当老师,和当干部,差别自然是天地之间。大舅大概是从这时候开始爱喝酒。因为酗酒,他常常旷课,于是就让王莒的妈妈代低年级的课,而王莒的妈妈,那时候也只不过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外婆后来想办法让大舅干点正事,帮他张罗了一个小卖部。文革时期的小卖部,生意很好。但是大舅除了知道从外婆那里拿酒喝,根本不会管生意上的事。于是外婆又给大舅张罗结婚的事情。大舅妈是苏北人。
被学校开除的大舅于是务农,于是酗酒。
大舅务农,只能勉强温饱。酗酒,却越来越凶,他从酗酒到借酒发疯,有一个因素可能起了作用,就是王莒外公退休后,不顾外婆的意见,让正在上高中的,王莒的妈妈顶了职。作为大儿子的大舅自然是气疯了,并且,他借酒装疯,也有了吓唬和撒野的对象,也就是王莒的妈妈。每当王莒的妈妈听说大舅从村里来了,就会马上从供销社里消失,躲起来,而大舅乱吵一通之后,打了几斤白酒(当然不会给钱)就走了。
本来,妹妹和妹夫都在供销社,大舅是极有可能在改革开放初期致富的,因为他以最壮年的精力,亲手挖了好几百平方米的养鱼塘,并且承包了村里的“大塘”养鱼。但是大舅的鱼并没有拿去卖,他都送人了。这些人往往是借钱给他买酒喝的,或者干脆就是小店里卖酒的。或者各种村干部。
大舅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他外婆家过,小儿子在家里很小就要干活,并且经常被醉酒后的父亲打骂。
到了九十年代第一年,大舅的大儿子,也就是王莒的大表哥已经到了上初中的年纪,大家一致让这个学习非常好的孩子到乡中学上学,因为他的叔叔和姑姑都在那里教书。但是,就在他和他的舅舅一起回来的当天,因为天气热,他和弟弟一起去大塘里洗澡游泳,掉进了一个深坑。
这个深坑是大舅挖的,用来养鱼,结果却淹死了他的大儿子。在王莒印象中,大舅戒酒也就在大表哥去世后不久。但是,过了几年之后,他开始喝啤酒。至少,不会再发酒疯了。王莒家里只有一张大表哥的照片,是表兄弟姐妹们小时候的第一次合影,大表哥在画面上站得离大伙儿不够紧。每次这张照片拿出来的时候,王莒的妈妈也好,姨妈也好,都会流泪。因为据他们说,当时因为实在太伤心了,就把大表哥其他的所有照片都撕了。
对于这个几乎没有见过几次面,即使见过,也是王莒还没记事的时候,的大表哥,即便是在近二十年后,一想起他,王莒也会忍不住哽咽。而大舅的小儿子,在多年之后,也让王莒哽咽过一次,不过,就一次。他的故事属于第三代的故事,将来再说。
八十年代末,随着最小的妹妹也离开了村里,大舅一家成了外婆八个孩子中唯一还留在老家务农的。外婆在她最小的女儿的女儿出生后,也离开了老家,去带外孙女了。而以前经常被大舅欺负的另一个妹妹,也在九十年代初离开了乡上的供销社,去了县城里的供销社(参看“郭老师家”)。本来住在他隔壁的一个弟弟,也搬到了乡上的中学里。其他弟弟妹妹,当兵的当兵,嫁人的嫁人。
大舅种田不行,养鱼也不行,根本原因是他懒,但村干部的欺压搜刮也是让他寒心的原因。这么多年来,全靠外婆或明或暗的接济,而外婆的钱,一方面来自国家给她的(因为外公的干部身份),每个月几十块上百块,更多的,则是外婆到她别的儿女家里,他们孝敬她的。
自从小儿子上中专后,大舅除了时不时能给弟弟妹妹们提供老母鸡和鲜鱼之外,大家几乎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关注。而八十年代他发酒疯时造成的恐怖感觉,也随着时间而变成了故事,故事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笑话。王莒的妈妈有一次跟他说过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情,王莒就是当作笑话来听的,的确很好笑。
因为大舅又穷又酗酒,在老家名声自然不是很好,所以,有一次,他得知有家八杆子搭不着边的亲戚家里死了老人,而他正好又没有酒喝,于是就找了白布卷在头上,冲进人家的灵堂,跪倒就哭。死者家属大惊,因为他们也不认识他,以为是哪个远道而来的至亲好友,赶紧上前劝,劝了半天,还把大舅请到上座。他大吃大喝一顿之后,走了。 1/4/2006 2006雨果奖开始设立游戏奖项"Games are not just something that some science fiction fans do," said Craig Miller, organizer of the WSFC. "We believe that interactive video game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apestry that is science fiction. And for that reason, we have decided to include them among the Hugo Categories for the first time."
如题。
1/3/2006 碟形世界真的很……Biang!rabbitslayer给了我一张碟形世界的阅读顺序参考图,当真就唬到我了,我于是就信了马爷的话,TP的书占了英国图书销量的1/100,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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